华声在线讯(通讯员:刘芳)近日,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逐条学习, 读内容、 谈理解、 形式新颖, 效果显著。

此次学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是经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档案局联合起草,共8大章52条,系统地规范了档案的职责、管理、利用和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等内容,对规范档案日常管理具有指导性意义。
不动产档案是不动产登记重要的原始材料和客观的历史记录,牵涉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不动产登记的延续性、登记查询的完整性和登记成果利用的有效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动服务理念、制度、作风、硬件设施、全方位和深层次变革,为规范市不动产档案管理,常宁市政府按照“便民实用、安全可靠、容量充足、着眼长远”的原则,于2022年5在常宁市中国油都8楼高标准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并于2023年7月投入运行。该档案室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设置办公区、档案查询区、档案扫描整理区、档案库房区,档案整理、自动化装订设备一应俱全,现有档案密集架260余组,可容纳不动产档案900余万份,可保30年不落后。

据了解,该中心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业务办理需求,在2018年8月份正式启动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采用“集中整合与日常更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展房地整合关联、数据库转换、幢图形入库、不动产单元编码、外业补测等工作,共计完成30余万宗土地登记信息、房产登记信息和林权登记信息。通过将分散存放、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房地登记档案进行规范整合,建成了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城乡、实时更新、互通共享的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满足了不动产信息查询、共享、统计、分析等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城区不动产登记缩短办理环节时限、提高了登记效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同时,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配备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实现全程自助办理、自助打印不动产查询登记,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实现企业、群众查询不动产登记档案“网上查”“自助查”。截至目前,不动产登记电子化信息自助查询累计6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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