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

[来源:湖南日报]

崔洁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勉励基层干部在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上群策群力,不断干出让农民群众认可的实绩。数字治理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湖南有力有序实施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数字治理能力提升等行动,城乡数字鸿沟不断缩小,乡村数字治理加速普及,但乡村数字治理提质增效依然面临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善、数字治理体系不健全等掣肘。当前,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须重点从补齐数字基础设施短板、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构建乡村数字治理共同体方面下功夫、见实效。

补齐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短板,夯实乡村数字治理根基。数字基础设施是乡村数字治理的根基。近年来,我省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城镇相比,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亟须“软硬兼施”补齐短板。加快数字基础设施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打通数字新基建“最后一公里”断点,加强乡村云网一体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地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普及度和覆盖率,深化物联网感知设备在乡村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等方面的应用。同时,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促进传统基础设施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化对乡村治理的赋能作用。推动数字治理平台建设和终端开发。聚焦乡村治理需求和堵点痛点难点,搭建包括智慧党建、便民服务、“雪亮工程”、综合治理等在内的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开发适宜乡村特点的智能终端和管用实用好用的多跨应用场景,强化已建成数字治理平台和应用场景之间在数据、技术、标准、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联动融通,打破治理时空阻隔,促进乡村治理线上线下双轮驱动。

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强化乡村数字治理保障。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必须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体系化推进。筑牢“党建+数据+网格”工作体系。加强党建引领、数据聚能和网格增能,着力推进基层战斗堡垒数字化建设,探索实施智能化特色党群服务项目,把党的基层组织、党群服务延伸到所有网格内,进一步提升村务工作质量、效率和精准度。完善乡村数字治理“四梁八柱”制度体系。推动乡村数字治理工作形成市县统筹、乡镇负责、村级落实的“一盘棋”工作格局,从夯实基层政权的战略高度加快出台保障乡村数字治理的体制机制和配套条例,巩固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成果,实现乡村数字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协同体系。拓展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渠道和形态,疏通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堵点,以数字技术保障村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以数字技术赋能平安乡村建设,运用数字手段对乡镇、重点村组、重要路段进行日常管理,提升乡村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动乡村数字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运用数字技术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提升传统美德、村规民约服务乡村治理的能力,让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探索建立“省-市-县-乡”互联互通、共建共治数据资源体系,促进各类数据资源关联比对、归集应用和开放共享,破除乡村数据重复采集、多头管理、难以共享和综合利用等“信息孤岛”和数字形式主义,通过数据要素“一网融合”和便民服务“一网通办”,形成乡村治理数据创新应用的全治理链。

构建乡村数字治理共同体,凝聚乡村数字治理合力。乡村数字治理涉及多部门、多主体、多力量,构建乡村数字治理共同体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路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应构建“一核多元”主体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乡贤能人、企业家等各类精英群体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充分激发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群众个体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数字技术驱动村民议事会、恳谈会、乡贤会从物理空间延伸至数字空间,增强乡村数字治理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的跨时空互动,加强主体内部互动协同,促进多元主体功能耦合和作用强化。破解乡村数字治理人才瓶颈。发展壮大乡村各类能人群体,持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健全构建乡村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用好用活乡村各类人才,确保乡村数字治理“后继有人”。提升乡村治理主体数字素养。关注数字技术推广使用时的地方适应性,依托网格员、信息员推进数字治理进村入户,多渠道开展面向基层干部和村民群众的数字素养、技能和数字安全意识培训,加大对弱势群体使用数字技术的精准帮扶,加强年轻子女对老年群体的数字反哺和代际支持,保障不同群体同等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权利和机会。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基地特约研究员。本文为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数字技术驱动湖南乡村治理研究”(21YBQ026)的阶段性成果】

(一审:田镇圆 二审:卢小伟 三审: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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