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何俊
近年来,江西龙南市农村出现一种“复活”老屋的“共享村落”。
何为“共享村落”?就是土地房屋资源的共享,“村里设立老屋托管站,负责流转农户自愿交予托管的闲置房屋,以村集体名义通过群众自筹、政府奖补等方式将老屋整修并出租,让有着田园梦的创业人士得以租赁闲置农房,帮助农户获得租金收益”。
通过“共享村落”,当地本来被闲置的古建筑民居得以盘活,还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回乡创业,为村庄发展注入新活力。这种新型模式受到农户欢迎。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加速,相当多农民洗脚进城,农村“空心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不少民居甚至一些具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也随之闲置。此外,农村田地也部分被“抛荒”,这些都造成农村资源的巨大浪费。龙南市推出“共享村落”措施,吸引资本下乡、城市居民下乡,让村里的“城里人”开办农家乐、养老机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使得农村这一片广阔天地成为下乡资本、城市居民的用武之地,呈现“双赢”局面。
难能可贵的是,龙南市对于“共享村落”的建设,为后来者提供了几条可资借鉴的经验:“共享村落”的前提是“共享”“共赢”,而不能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占有甚至“掠夺”;资本下乡,不能以发展特色小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名义跑马圈地,进而变相搞房地产开发;产业发展要反哺农民,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不“热投资、冷农民”等等。
总之,发展“共享村落”,盘活农民资产,符合农村改革的大方向,规范发展可以行之长远,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