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水庙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李萌 宁年兴)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新宁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水庙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赵元元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水庙镇党委书记李望鸣主持巡察进驻动员会并作表态讲话,联点县级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忠明就相关工作作了强调。

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水庙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水庙镇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本镇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会议。

赵元元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对水庙镇党委开展政治巡察,是县委对水庙镇党委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希望水庙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党员干部和巡察组共同树立“一起做工作”的理念,与巡察组共查病根、共商对策,做到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同题共答”,实现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促进真发展的良好效果。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的根本定位,注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要求,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紧扣“三个聚焦”以及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问题。完成好这次巡察,是县委交给县委第一巡察组和水庙镇党委的共同政治任务。水庙镇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党员干部要端正态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李望鸣表态:“这次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水庙镇党委,既是对水庙镇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我们全镇干部职工的‘政治体检’,更是一次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指导。水庙镇党委将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切实担负巡察工作组织责任,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坚决支持巡察工作高效开展;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全力保障巡察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这次巡察工作,达到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法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兰忠明指出,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是县委第一巡察组和水庙镇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水庙镇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精神要求上来,认清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共同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配合协调要到位,切实提高巡察实效,镇党委要强化大局意识,既讲职责分工,更讲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巡察工作整体合力。执纪工作要到位,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干部不得违反《巡察干部“六条禁令”》等巡察纪律,被巡察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六种情形”。有以上情形者一律严肃处理。

据悉,县委巡察组将在水庙镇工作近2个月。巡察期间(2023年3月23日至5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3574925364。巡察组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2:00,14:30—17:3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月20日。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水庙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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