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龙塘镇:多举措抓细抓实粮食生产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颜爱中、刘科元)近日,涟源市龙塘镇召开了“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粮食生产工作会议,该镇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红线。严格按照《涟源市耕地抛荒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涟办发电〔2021〕45号)文件要求,禁止耕地抛荒,进一步巩固耕地抛荒治理成果,全面牢牢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粮食种植面积。2022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
强化组织领导 提前科学谋划
该镇全力确保粮食生产先进乡镇成果为基础。全面遏制耕地抛荒现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8300亩、总产30000吨以上,其中早稻种植面积17800亩、早稻集中育秧13500亩、创建5800亩双季早、晚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面积15000亩以上,新增种植大户11个以上。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委扩大会议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计站、环保站、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农商行等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强化措施 压实责任
全镇鼓励扶持粮食生产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各村(社区)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召开屋场会、村、社区至少张贴宣传标语20条以上,横幅至少3条以上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粮食生产的重要性以及上级出台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镇上下齐抓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抓大户培育,扩大规模粮食生产稳面增产任务,按照“宜双则双”“宜单则单”总体原则和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统筹发展。适宜种植双季稻区域的村(社区)都种植双季稻。鼓励扶持外出农民回乡创业,投入粮食生产发展,壮大种粮队伍。进一步巩固发展壮大种粮大户、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任务抓好落实。每个村(社区)确保有一个以上种粮大户或农机服务大户,并建立大户联系制度,每个种粮大户由所在村(社区)的联点领导负责联系服务,及时解决当前的困难和问题。
该镇强化耕地抛荒治理,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耕地建房清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尤其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严禁利用基本农田开展养鱼、养蛙、种植经济作物等非粮化行为。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它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严格落实“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补贴”政策,对抛荒耕地的农户,不得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坚决杜绝一边拿补贴,一边抛荒现象。对农户不愿意流转、且上年度抛荒的耕地,由村级集体组织负责强制性流转。
提升服务 打造示范亮点
加强对双季稻粮食生产示范片的建设,旱杂粮、玉米种植等粮食作物示范片。重点建设双季稻优质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面积5800亩以上。双季稻示范片所在村(社区)要实现整村(社区)推进、集中连片,无“插花地”、抛荒地,起到示范带动效果。各村(社区)根据工作要求,科学统筹安排,高质量完成示范片建设任务。
该镇抓好重点村(社区)粮食生产全年任务。各村(社区)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整村推进。水源条件好的传统双季稻区必须种植双季稻,水源条件差的区域,或者传统一季稻种植区域要种植粮食作物,严禁出现耕地抛荒现象。尤其是要以珠梅田凼为核心,与桥头河等镇一起打造万亩双季稻示范片,金鹏种业的草莓园、云河新村的蔬菜大棚要复耕并种植双季稻,责任主体分别是珠梅村和云河新村村支两委以及企业主体。
根据高产高效、规模种植及市场需求,选出适合在全镇推广种植的优良新品种,实现水稻主推品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行普及水稻主导品种、合理搭配、适期早播、合理密植、科学管理、增施肥料等关键增产技术。重点抓好重大病虫害有效防控、绿色防控 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技术推广。
加大扶持力度,水稻集中育秧。以扩大双季稻生产为重点,进一步扩大集中育秧规模,保证完成集中育秧面积13500亩以上。继续扶持种田能手、种粮大户及专业合作组织开展集中育秧,在实施高产创建的村(社区)、组全面推行集中育秧,确保完成市里下达到全镇的集中育秧任务。镇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要为种粮大户、合作社组织提供政策保障以及技术服务和精细的指导。
强化政策扶持 及时准确发放
全镇严格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政策,及时准确发放种粮补贴。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资金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工作需要,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项目,在不违背项目用途和资金使用渠道前提下,优先用于改善双季稻示范区农田水利建设。同时,严格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对粮食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种植双季稻面积在30亩及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45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分早、晚稻二次验收确定,双季稻验收面积=(早稻验收面积+晚稻验收面积)÷2。2023年新增的大户以及村支两委组织实施的双季稻示范区,早稻由镇集中育秧,晚稻统一供应种子,实施主体先行支付种子款,党委政府核实种植面积后按实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双季稻早晚稻集中育秧的主体,按照机插秧4000元/亩,机抛秧2000元/亩,手抛秧1000元/亩,种粮大户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的手插秧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育秧面积(按照育秧标准折算成大田面积) 大于实际种植面积的,以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最终确定育秧面积后进行补贴。对新建的育秧设施及设备,按照连栋钢架育秧棚40元/平方米(以农机购置补贴验收面积为准)、简易钢架育秧大棚25元/平方米、智能快速催芽密室补助5万元/个、快速催芽器1000元/台的标准进行补助。镇党委、政府安排集中育秧服务的面积,机插秧另行补助8000元/亩(集中育秧服务主体和面积镇党委政府另行安排)。
对本年度新购置的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机抛秧盘、履带式拖拉机、北斗终端装置、粮食烘干机、秸秆履带式打捆机,在国补的基础上实行市级累加补贴。具体标准为:高速插秧机1.5万元/台,有序抛秧机3万元/台,机抛秧盘0.5万元/套,履带式拖拉机1.5万元/台,北斗终端装置0.15万元/台、粮食烘干机1.5万元/台、秸秆履带式打捆机3万元/台。今年新增的农机大户(大型农机新增10台以上)的由镇财政奖励20000元。
今年对新增大户成片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区域的田间水渠、机耕道的建设,原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增加的双季稻种植面积以及新发展的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双季稻种植面积的田间水渠机耕道的建设,按50元/亩(三年补一次)的标准进行补贴(2022年已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针对区域面积大、灌溉条件差等特殊情况,由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按“一事一议”方式酌情解决。
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奖惩考核
全镇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要求,举全镇之力扛牢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是我镇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联点领导和党组织书记(负责人)是该村(社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要主动承担起粮食生产责任,积极参与帮扶村的粮食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职,主动参与,形成合力,全力确保粮食生产任务完成。
该镇纪委监委、镇督查室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发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未完成任务或存在问题的村,进行通报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落实。督查情况要作为全年粮食生产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严格奖惩考核。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未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和新增发展种植大户的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将会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同时取消当年度各项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年度内不再安排涉农整合项目资金,同时约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全镇紧紧围绕“稳面积、增产量、提质量”总体目标,始终把确保粮食稳定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切实担负起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属地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抓实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粮食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责编:刘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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