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医保“三举措”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张金丽、邓智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关于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和医保系列政策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宁远县人大评议指出“医保政策宣传不够”的实际,补齐参保人、医药机构、医护人员以及医药机构经营者对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认识不全、对医保政策一知半解的短板,宁远县医保局在“制定方案、梳理短板、精准宣传”上持续发力,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医保基金监管和政策宣传热潮,为“宣传月”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是周密制定方案,确保宣传工作有章可循。自省、市医保局部署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和惠民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以来,宁远县及时召开会议,迅速出台《宁远县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宣传内容、活动组织、宣传方式、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开展有方向、有目标、有规划、有行动,推动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
二是全面梳理短板,保障宣传工作有的放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普通群众(含参保人)、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药店四类服务群体,梳理出基金安全和医保政策需要重点宣传的内容共13类。向普通群众(参保人)重点宣传保账比例、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及程序、欺诈骗保禁止行为、意外伤害报账注意事项、门特(含双通道)申请程序、门诊统筹使用规定、转诊和异地备案方法7大内容:
向医疗机构重点宣传:1.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2.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3.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4.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四大内容;
向村卫生室重点宣传:1.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先进、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2.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疗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向药店重点宣传:应当执行实名购药管理规定,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购药,应当严格遵守和履行服务协议等。
三是科学精准落实,确保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制作不同的宣传内容和载体。对面向全体村民的宣传内容,制成海报,下发至县内各村便于粘贴宣传,同时制作音频,通过村村响循环播放;对各类医药从业人员的反欺诈骗保承诺书制定符合其特点承诺内容和版本;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栏内容,宁远县医保局都做了量身打造,确保科学精准的开展宣传,使宣传内容深入人心。
责编:刘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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