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选编“首违轻微免罚”典型案例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黄纯)今年来,桂阳县司法局将行政执法监督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推动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良性互动,不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日前,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示范引领作用,县司法局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不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精选出“刘某某违反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案”、“刘某某违法使用林地案”等8件“首违轻微免罚”案例统一印发,以便指导行政执法单位规范开展此项工作。
桂阳县司法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首违轻微免罚”工作,深入落实“首违轻微免罚”制度,每月一调度,每季一汇总,半年一总结,积极指导18个行政执法单位公布294项免罚事项,全年各执法单位共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1210件,涉及金额200万元,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依法维护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
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过罚相当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细化和明确,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是进一步释放经营主体活力和促进执法环境改善的切实举措。接下来,桂阳县司法局还将指导各执法单位根据各领域执法办案流程优化免予处罚的程序要求,并指导出台尽职免责的规则,确保执法人员“会免”、“能免”与“敢免”。
责编: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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