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李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通过明确集体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了“三权”分置,进一步巩固了农村集体林地的经营基础。这一改革有助于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的各项权能,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为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了林业行业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近年来,益阳市资阳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科学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严格落实《湖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市相关工作部署与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项改革任务持续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现将资阳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集体林权流转登记渠道基本畅通。目前,资阳区集体林地面积164900亩,已全部确权到户,林地流转面积115600亩。二、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态势逐步形成。通过积极推动林业规模经营,至目前,全区涌现出林业规模企业、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31家,带动农民就业约12800人,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00元,林业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为82%。三、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通过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林场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丰富了生物多样性,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固碳增汇能力得以增强,充分发挥了森林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四、林权权益保障进一步强化。五、着力打造特色林业产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林农自发,全区形成了林药、林果、林禽、林花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六、林权纠纷调处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结合林长制工作,持续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护林员熟悉相关业务后巡山护林的同时向农户宣传相关知识,使林业政策法规知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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