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自然资源局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实招,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清单(第一批)》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刘文)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提高审批效率,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借鉴省、州经验并结合保靖县实际,保靖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布了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清单(第一批)》,属于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和建(构)筑物,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后,应当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
一、建设工程类
(一)经小区业主协商一致、由社区或业委会主导实施的利用小区现有架空层、闲置用房等设施增设或改建公共的、开放的公共服务设施。
(二)在原址进行改建的公厕、垃圾站等环卫设施工程。
二、设施类
(一)经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同意、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不改变公共空间属性,由社区或业委会主导实施的利用既有住宅小区公共空间新增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场所。
(二)既有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
(三)路灯、路标、路牌、垃圾回收箱、路边小品及灯光、旗杆等设施。
(四)公安部门设立的用于城市安全、交通管理的岗亭等公益性设施。
(五)设置在项目地块内,且不影响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的第五代移动通信新建设施,包括宏基站、独立建设的汇聚机房、光交接箱等。
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清单(第一批)》,进一步减少了审批事项,提升了审批效率,减少了跑动次数,节省了等候和办理时间,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更满意、体验感更好。
责编: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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