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十一中学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筑牢校园出行“防护网”

华声在线10月24日讯(通讯员 邓新宇)为进一步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骑行行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湘潭市第十一中学于2025年10月16日大课间和10月20日周会,连续对全体学生开展了交通安全的专题警示教育宣讲。

宣讲会上,学校德育副校长兼纪委书记邱波对当前该校学生骑电动车出行的现状予以了剖析。邱校长指出,当前该校骑电动车上学的学生已非个别,其中不戴头盔、逆行、超速、违规载人、闯红灯等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巨大,无序停放则妨碍了行人通行和周边商铺营业,危害亦不容小觑,均需整改。

邱校长强调,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满16岁方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须佩戴安全头盔,遵章骑行,停放不得占用盲道或人行道、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影响市容环境。他谆谆告诫同学们,交通法规保护的是全社会所有人的生命安全,任何藐视、违反交规的行为都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随时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伤害乃至生命的意外凋零,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很多很深刻,同学们唯有听从父母老师教导,认真学习交规,严格遵章骑行,才是对生命真正的敬畏和最好的守护,也是一个公民基本文明素养的应有体现。

邱校长要求,每位同学都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文明出行人人有责的交通安全观,自觉增强安全意识、规则意识,了解交规知识,加强自律和相互提醒,用遵章守纪的行为为文明城市建设添砖加瓦。为此,他要求同学们务必做到“七不两要”:未满18岁且取得驾照不骑电摩、摩托,未满16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不违规载人,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骑乘电车要戴头盔,驾驶电车要谨慎慢行多观察。

最后,邱校长提醒同学们,学校将联动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宣讲和警示,加大校外重点时段的巡查,并联动周边商铺、热心市民和全体师生共同关注、抓拍学生违骑违停现象。对罔顾劝告的学生,除加强批评教育,还将责成其学习并熟记“七不两要”的要求,告知家长配合教育。对屡错不改、态度恶劣的还将视情节追加纪律处分,记入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学生电动车违骑违停的专项治理,震慑违规行为,守护同学们平安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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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