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以司法温度暖企 以公正效率护企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11月11日讯(通讯员 熊润佳 韦怡)“你好,我们之前在这里调解成功的案件对方没有履行,我现在可以复印一下对方企业的信息,去申请强制执行吗?”

2025年3月13日,沅江法院三眼塘法庭受理了原告湖南某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某地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23年3月7日签订了《有机肥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供货,截至起诉之日起,尚欠原告货款104,120元未付。经过法官积极与双方代表人进行沟通,两公司成功在三眼塘法庭进行了调解,2025年4月15日向沅江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约定2025年10月1日前支付完毕余欠货款。现被告未按期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原告于2025年11月向本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达成了和解后,应当积极按照调解协议履约。司法确认这一制度的便利高效,不仅极大程度的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其强制执行力也有效的保障了协议的后续履行问题。

下一步,沅江法院三眼塘法庭将以更专业的法律素养,为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积极深入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公正公平和高效率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责编:李慧

一审:李慧

二审:汤世明

三审:王超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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