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出台管理办法力促科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一线“挑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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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客户端5月31日讯(通讯员 吴红艳)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花垣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管理、考核与激励,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和服务“三农”热情,力促科技人才到乡村振兴一线“挑大梁”,为创建全国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花园式现代化新花垣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该管理办法所指的科技特派员是由花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从全县范围内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和机关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选派到基层一线开展创新创业及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和团队。

管理办法共有19条,从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条件、职责任务、管理与考核、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作出了明确和规范,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完善该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管理办法规定,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责包括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开展科技助农服务、开展创新创业行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开展创新主体培育、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及其他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科技活动。要求每届派驻服务期为2年,每年服务基层时间累计达60天以上,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并要求定期向派驻和派出单位报告工作实际情况等。同时,按照谁选派、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管理,实行“一定三查两考核” 考核制度,采取听、看、访、评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职情况、工作实效、创业成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考核结果和现实表现情况由县委人才办审核存档,报派出单位备案,作为兑现补贴、连续选派和推荐评优评模及晋升职称、级别、职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为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到花垣乡村振兴大舞台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员,评选一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服务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和县级及以上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家服务团)依托特色优势产业打造的示范点,激励政策按照该县边城人才行动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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