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9日讯(特约记者 陈生真 通讯员 赵魏武)“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这回多亏市里设立的‘防返贫救助基金’,帮助我家解决了生活困难。”5月1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马颈坳镇隘口村村民向显龙,紧紧握着村支书向天顺的手感激地说道。
向显龙家有4口人,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每月的低保金、养老金,以及种植4亩的茶叶收入,小儿子就读于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大儿子因脑瘤到长沙住院进行手术,花费3万多元,每月还要进行药物治疗。向天顺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为其向吉首市防返贫救助保障基金申请了3000元生活困难金,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2021年以来,吉首市积极探索防返贫致贫新路径新模式,在资金筹措、使用监管等方面创新设立防返贫救助保障基金,在脱贫户及监测户与返贫致贫之间,建立安全细密的“防护网”,筑牢防返贫政策保障底线。
吉首市充分发挥财政资源统筹作用,盘活教育、医疗基金,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社会捐赠、商保支持、利息收入、慈善帮扶、基金收益等范围内的合法资金,建立吉首市防返贫救助保障基金并由市财政直接投入,采取“一年一结算、每年一注入”方式,及时补充,确保基金规模与解决易返贫致贫户需求相匹配。
同时,该市救助保障基金采取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级初审、公示—乡镇复核—市级审批—发放救助金”五大环节,逐级把关、层层审核,确保基金用到关键处、帮到困难处,充分发挥效益。同时,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把基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领域,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加强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对骗取、套取和违规使用专项基金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处理。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市里研究出台了《吉首市防返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细化明确救助对象、救助原则、救助标准等,还规定不得使用情形的6类‘黑名单’。”吉首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张明月介绍,该救助保障基金救助对象主要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在享受各种保障政策后,仍面临个性化困难或特殊困难的,给予救助保障资金支持解决困难。
截至目前,吉首市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817人,用防返贫救助保障基金购买了139元/人的“爱民保”商业补充保险,在医保报销后,可再次报销;为患有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的、因灾发生困难的21人,兑现防返贫救助保障基金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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