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财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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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讯(通讯员:向晓春、杨志)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永顺县财政局结合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出台四项措施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责任。不断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发布信息公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截至10月底,共有19个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高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

二是切实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和参与成本。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特殊项目需要收取的应降低收取标准并采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简化证明材料,对于采购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再提供纸质材料。

三是切实加强供应商权益的维护和保障。规范采购合同签订,合同中明确增加了逾期支付资金每日处罚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及时签订采购合同,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订立合同,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和退还保证金,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指定账户,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

四是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记录及运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对于符合投诉材料要求的,财政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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