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杨蕾)为预防和避免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近日,新化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对湖南科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批复》,同意对湖南科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整改火灾隐患。
此前,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湖南科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单位员工宿舍、办公室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彩钢夹芯板搭建,该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 A 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5.1.7 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经大队集体议案专题研究,判定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场所在5月13日前将隐患整改到位,并提请县应急局报请新化县人民政府对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目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已被隐患单位负责人签收,整改工作正在全面地进行当中。大队将在其整改期间着重做好跟踪督导工作,保障整改质量,确保该火灾隐患单位按照整改意见和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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