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自然山水 服务乡村振兴——常宁市颁发首宗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

2024-06-20 17:06 [责编: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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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讯(通讯员:邓福方)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盘活农村土地要素市场。近日,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常宁市某民宿公司办理了首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标志常宁市在探索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出让土地同等、同权、同价入市迈出了第一步。

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常宁市首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常宁市塔山瑶族乡,是衡阳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属湖南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西江漂流已成为湘南地区重要的旅游名片,是游客避暑休闲的理想场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深度探索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方面做活做好“自然山水”文章,为乡村和农村集体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为乡村振兴贡献登记力量。此次颁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7432.22平方米,建筑物21处,建筑总面积826.09平方米,共为常宁市某公司颁发21本不动产权证书,为后续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保障基础。对保障常宁市某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在经营和流转的纠纷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满足了项目长期发展需求,有效提升了项目融资的便利度。

下一步,常宁市不动产将聚焦企业需求,大胆改革创新,激励企业和群众开发集体土地的热情,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持续对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登记,进一步规范提升登记便利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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