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刘琪)促使执行不能的企业法人依法转入破产程序,是人民法院坚决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统筹解决企业破产难和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的有力抓手。近日,桂阳法院正式印发了《关于执行程序建立“执破衔接”机制的操作规范指引(试行)》,旨在打通“执转破”程序中的相关工作环节,促进本院执行转破产案件审理进入快车道,为“执破融合”提档升级,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助力。
“执破衔接”机制自始至终贯彻桂阳法院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打通制度、信息、人员间的壁垒,两部门主动衔接,主动交流,主动共享,并建立“执破融合”合议庭,旨在将均具债务清偿功能的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从理念、资源、手段、效果上深度融合,通过“以执助破”“以破促执”,使两种程序从“单向转化、前后衔接”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进一步节约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下一步,桂阳法院将逐步推进将执行案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引入破产程序,不断创新“执破衔接”工作机制,在案件办理、破产智审、提质降费、预重整机制构建、打击逃废债等方面持续发力,推进“执破衔接”工作走实走深,让不良资产退出市场,帮助尚有挽救空间的企业起死回生,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为辖区内经济的行稳致远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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