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龙安生 黄丽霞 彭书凤)“感谢你们帮我们理清关系,分清责任,让争执近三年的工伤赔偿纠纷得以化解,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1月11日,湖南保靖县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农民工贾某胜签署调解协议时一起说道。
近日,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税务局税费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开展“合力当好农民工护薪”人活动中,成功化解一起因工伤保险争议引发的赔偿纠纷,助力农民工兄弟顺利拿到赔偿款的典型案例。
据悉:贾某胜2021年12月受贾某旺之约到该县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做木工不慎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贾某胜多次向该建筑工程公司索要赔偿款,公司却以不是贾某胜实际用人单位,不认识贾某为由,要求贾某去找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包工头,然而房地产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三方代表在赔偿问题上相互推脱责任。贾某无奈于2024年11月4日向保靖县人社局仲裁院投诉,仲裁员接到投诉后,了解到这是一起工程转包引发的工伤赔偿案件,案情复杂,便联系保靖县税务局税费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约请其他调解员一起调解,调处中心接到请求后立即启动快速处理机制,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税费争议调解员启动联合调解。调解员从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与工伤保险政策两个方面向公司明释了工伤保险赔付责任,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最终在解调员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也顺利为贾某胜追回工伤赔偿待遇80000元,其他赔偿走基金理赔程序,这样一场拖了近三年的工伤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群体减少了烦“薪”事,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下一步,保靖县人社局还将继续坚持以民为中心,增强部门协作能力,共同推进农民工权益维护制度和政策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让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由“一事多头跑”向“一站式办理”模式转变,共同推进保靖营商环境行稳致远。
责编: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