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熊石瑶 龚佳敏)近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院、渔政站等相关部门见证下,沅江法院开展的增殖放流公益诉讼执行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万尾鱼苗游入洞庭,引起围观群众阵阵惊呼。
2022年10月至11月期间,田某、曹某等人在明知洞庭湖区外湖区域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仍使用电力捕捞设备、丝网(均为禁捕工具)在沅江市万子湖外水域(禁捕水域)先后多次非法捕捞鲶鱼、黑鱼等水产品,共计捕捞水产品约500千克。
判决后,被告人未及时履行其法律义务,经执行法官教育引导,田某等人意识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损害,共同向洞庭湖区增殖放流16万余元的良种家鱼以修复生态环境。
“不仅要坐牢,还要以非法捕捞价值的33倍进行赔偿,全因当初心存侥幸。”被告人现场回答围观群众的好奇提问,以反面教材的形式给周边群众上了一堂生态环境保护课。
近年来,沅江法院践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理念,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持续加强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以法治之盾,护水清鱼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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