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9月28日讯(通讯员 夏晨 刘旭东)“真没想到,一上午的时间,我们的两起案件纠纷就彻底解决了,货款也部分履行了,为法院的高效点赞。”
“等财产保全解除后,我们会及时付清剩余欠款,以后还能继续合作。”
这是2025年9月在沅江法院调解室内成功调解两起企业经济纠纷,并实现当场部分履行的一幕。
该两起案件均源于混凝土材料买卖,原告分别为两家混凝土销售公司,被告则为同一家承接工程建设业务的公司。此前,被告公司因工程项目需要,向两原告采购了一批混凝土材料,但收货后未能按约支付全部货款。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后,两原告先后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涉案金额不大,更重要的是,双方有良好的合作经历,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双方未来的合作留一线可能,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先行调解,并将两案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
通过倾听双方的诉求和困难,承办法官从情、理、法耐心疏导,双方的不信任情绪逐渐缓和。经过一上午的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10万元货款,并约定余款将在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当日一次性付清。在9月15日解除财产保全当天,被告向两原告分别支付了两起案件的剩余货款。至此,两起纠纷从对簿公堂到案款结清,实现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彻底化解。
下一步,沅江法院将持续加大调解力度,优化调解流程,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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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