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0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 实习生 李彦冰)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今日发布1-9月全省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今年1-9月,全省PM₂.₅平均浓度为3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PM₁₀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8%;O₃平均浓度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SO₂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NO₂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1%;CO平均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9月,14个城市的PM₂.₅浓度从好到差依次为:湘西州、张家界市、郴州市、怀化市、岳阳市、衡阳市、永州市、湘潭市、长沙市、株洲市、邵阳市、益阳市、娄底市、常德市。

按PM₂.₅浓度同比变化,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益阳市、湘潭市、长沙市、株洲市、常德市、衡阳市、岳阳市、娄底市、邵阳市、湘西州、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1-9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按照城市水质综合指数评价,全省126个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的前10个县(市、区)依次为:武陵源区、武冈市、炎陵县、蓝山县、茶陵县、江华瑶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辰溪县、资兴市、城步苗族自治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后10个县(市、区)依次为:大通湖管理区、蒸湘区、南县、南岳区、澧县、长沙县、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君山区、衡阳县、临武县。
责编:李慧
一审:李慧
二审:汤世明
三审:王超
来源:华声在线


